师资队伍建设与生师比关键指标要求
生师比是折合在校生数与教师总数之比,全校生师比必须达到合格标准18:1;
各专业的教师数量要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;要合理地控制班级授课规模,配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;学校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得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%;专任教师中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比例要≥50%;
主讲教师中90%以上要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、博士学位,要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;教师队伍年龄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要合理;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至少应为副高以上,全校专业带头人要配备有一定比例的高学位、高职称的专业带头人;
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;
每个专业应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实验技术人员;
全校教学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职称、学历结构要合理;
要重视教学秘书(教务员)队伍建设;
要按照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就业指导人员、心理健康教师、思政课教师、学工队伍及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员队伍;
要加强具有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的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队伍的建设。